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用!
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使用条件
- 参保要求:使用人和被使用人都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 备案要求:需要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使用范围
- 就医结算:家人看病买药时,需拿家人自己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系统会按照家庭共济绑定时设置的扣款账户顺序进行扣款。
- 代买药:如果是家属代为买药,需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参保缴费: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 购买保险: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等补充医疗保险。
注意事项
- 共济范围: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 就医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方案“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 扣款顺序:系统会按照家庭共济绑定时设置的扣款账户顺序进行扣款。若当前账户余额用完后,会从第二顺位、第三顺位支出账户中进行扣款。
- 代买药法规:如果是家属代为买药,需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保资源共享,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在使用时,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步骤进行办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