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学生医保报销,需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持相关材料至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1.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参保学生在校医院或镇江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 事后报销:如需事后报销,需准备病历、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及系部证明,先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报销证明,再前往市医保中心二楼十号窗口办理。
2. 所需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
- 病历或出院小结
- 费用明细清单
- 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卡
- 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报销证明。
3. 报销比例
- 普通门急诊:医保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限额为1000元。
- 慢性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限额为2500元。
- 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医保基金支付70%,不设年度最高限额。
4. 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 报销金额以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学校医保管理部门或镇江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