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报销65%(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
-
镇卫生院 :报销40%(检查/手术费50元限额)
-
二级医院 :报销30%(检查/手术费50元限额)
-
-
慢性病门诊补助(高血压/糖尿病)
-
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50%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360元、糖尿病300元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参保
-
县域内 :
-
乡镇卫生院/一级定点民营医院:起付线200元,按合规费用90%报销
-
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400元,按80%报销
-
县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500元,按80%报销
-
-
县域外 :
-
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按55%报销
-
二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按65%报销
-
一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按80%报销
-
-
-
贫困参保
-
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不设,报销比例提高10%
-
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5000元,按40%报销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额度限制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500-600元
-
住院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分段报销(如4万-8万元90%)
-
-
特殊群体政策
-
退休人员社会补充医疗保险:70岁以下50%报销比例
-
妊娠期产检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
费用报销流程
-
住院时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自费后报销
-
需提供医保手册、诊疗单据等材料
-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富平县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