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沈阳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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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季150元,报销比例为55%。
- 改革后,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扩大至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及定点零售药店,报销范围包括CT、彩超等检查项目和常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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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120急救车紧急救治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60%-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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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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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 :经备案后享受医保待遇,起付标准不设,年度限额分别为200元、4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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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等)需根据具体病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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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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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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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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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及特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如特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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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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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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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及特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如特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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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 :
在签约医疗机构就诊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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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改革后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2万元,较改革前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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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账户结余归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和继承,退休人员每月定额80元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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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特殊病种
符合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抢救费用,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不计入年度限额。
四、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以上政策依据沈阳市医保局2023-2024年官方文件制定,部分细节可能根据省政策或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医保部门通知,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