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中的长期照护保险是一种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其核心功能是通过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保障对象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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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均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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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条件
需满足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失智且经专业机构评定的条件。
二、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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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照料
包括进食、如厕、洗澡、穿衣等日常生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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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服务
提供基础医疗护理(如换药、导尿)和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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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包括心理慰藉、安宁疗护及临终关怀等。
三、资金来源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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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构成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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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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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群体:每人每年约90元,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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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例如临沂市为每人每年100元(含统筹基金55元、财政补助15元、个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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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享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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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类型
采取“保基本、保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提供资金补贴或直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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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保待遇的关系
可同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得同时领取住院、门诊等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五、试点与推广
目前全国多地已开展试点,如成都、临沂等城市已正式实施,未来将逐步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试点期间重点保障城镇职工,后续可能扩展至其他群体。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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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属于长期护理保障,与短期医疗保险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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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保障范围和服务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地政策,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