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救助对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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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大病医疗保险对扣除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 起付线为5000元,超过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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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贫困患者
起付线降至3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90%,且无封顶线限制。
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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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对象
包括五保户、特困户等,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全额报销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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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对象
按100%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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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先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纳入大病医保报销,最终自付比例控制在2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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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果 :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救助”三级保障体系,青海已累计帮助1.7万人次获得大病保险待遇,人均报销约5500元。
以上政策体现了青海省对重大疾病患者的倾斜保障,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