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等级和支付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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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段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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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含)内 :报销比例分别为91%、88%、83%(一、二、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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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含) :报销比例分别为93%、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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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含) :报销比例分别为95%、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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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优惠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基础上,退休职工各支付段再提高1个百分点(如91%→92%、83%→84%等)
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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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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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1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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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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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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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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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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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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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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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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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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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在“京津沪广深”就医,各支付段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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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 需先扣除起付线、乙类费用及10%自付比例,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