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5%
甘肃省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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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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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参保城乡居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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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障对象(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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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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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1万元) :报销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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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含2万元) :报销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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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含5万元) :报销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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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 :报销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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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救助标准
- 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的,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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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
- 起付线5000元,最高补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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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救助
- 50种重特大疾病(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的部分,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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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上限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共同构成“三重保障”,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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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对城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执行更高比例报销(如90%-95%)。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份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保留就医凭证,以获取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