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襄阳的医疗救助政策,大病救助的办理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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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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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户籍居民(部分项目放宽至持有居住证满1年的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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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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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医疗费用超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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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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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等23种重大疾病,或县以上政府确定的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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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需办理《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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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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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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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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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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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病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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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件(如低保金领取证、供养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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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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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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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救助对象向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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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申请需通过村民委员会审核,城镇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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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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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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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核实后,将材料提交县(市、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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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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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部门复核材料,通过后联合医保部门核定救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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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资金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50%、特困人员等20%、其他群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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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具体比例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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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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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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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后需尽快提交材料,避免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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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需每年定期申报(如门诊特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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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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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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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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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户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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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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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以上政策截至2025年2月,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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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医疗保障局 :360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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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医疗保障局 :38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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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3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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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津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916628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