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和报销规则如下:
一、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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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
生育津贴仅与参保女职工本人相关,与配偶的参保状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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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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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参保 :若男方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配偶(无论是否参保)可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如剖宫产6000元/人、顺产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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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参保 :若女方已参保,所有生育相关费用由女方单位支付,男方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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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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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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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限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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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配偶生育时,可报销其医疗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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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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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 :单胎1000元,多胎每胎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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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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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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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报销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无业证明(女方未就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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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报销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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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0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未参保者不再享受50%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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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超出医保目录或自费药品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西安生育保险不可直接用于女方报销 ,但 男方参保且缴费满12个月时,其配偶可享50%医疗费用补贴 。建议符合条件时及时向单位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