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河北参保人员在天津就医的医保使用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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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北京、天津、河北)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视同备案,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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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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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门诊、购药 :在京津冀区域内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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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及登记,视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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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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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取消前的政策
若参保时间早于2023年4月1日,需通过线上(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线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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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
- 异地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天津或工作的人员,需确认当地医保政策是否延续了直接结算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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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 转诊、急诊抢救等临时情况,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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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差异 :若就医项目不在河北医保目录内,可能需自费后回河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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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按参保地规定执行,与本地就医一致。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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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就医机构
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天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接入异地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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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就医凭证
直接结算后仍需保存好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以备后续查询。
河北参保人员在天津就医可直接使用医保,无需备案,但需注意医保目录覆盖范围及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