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天津市退休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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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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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为650元,不满70周岁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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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线至5500元部分按65%报销,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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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1300元,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8万元-45万元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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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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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900元,退休人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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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线至5500元部分按65%报销,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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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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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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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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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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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9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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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18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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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4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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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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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费:统一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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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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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万元: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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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万元:报销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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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以上:报销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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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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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人/劳模 :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均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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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 :30年以上90%,15-30年85%,不满15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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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建国前退休职工 :因公伤残、二期矽肺等疾病住院报销100%
四、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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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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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人/劳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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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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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 :可提高部分报销比例和费用限额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及大额医疗保险,退休职工可通过多重保障降低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