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内医保卡跨市使用情况如下:
一、省内跨市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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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省联网
自2022年2月起,福建省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联网,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跨设区市就医、购药时无需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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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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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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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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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参保地社保网、劳动保障网或社保局服务电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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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特殊情况
- 福州市医保卡仅限福州市内使用,跨市(如莆田市)需办理省级异地就医备案,且仅限省级直属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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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的后果
未备案的跨市就医需先通过医院垫付费用,后续再通过医保报销,自费部分需自费。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实现。
福建省内医保卡跨市使用已实现联网结算,但需注意地域限制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