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工医保退休条件根据参保类型和户籍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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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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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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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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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
二、特殊群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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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
- 若在退休时已累计缴纳满10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领医保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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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
-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但需符合市人社部门的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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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定居人员
- 若原具有厦门户籍且退休前参保,可按本市户籍人员申报退休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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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补缴
- 若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一次性补缴,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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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 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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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方式
- 符合条件者无需主动申请,医保部门将自动办理退休手续,实现“免申即享”。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4年7月起,厦门市进一步优化了医保退休流程,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自动申报,简化了参保人员的操作流程。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关注医保部门官方通知,确保及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