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费用金额、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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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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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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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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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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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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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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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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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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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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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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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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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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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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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3%,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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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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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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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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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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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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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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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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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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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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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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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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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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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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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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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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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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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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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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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难产143天,按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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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住院报销100%,无起付线、无封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