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医保门诊新规定主要涉及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及特殊群体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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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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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年度报销限额为 150元 (高于150元的地市可执行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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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1300元,70岁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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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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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纳入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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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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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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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起付线为200元/年,省内就医报销比例60%,省外就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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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单一慢性病最高报销2500元/年,患两种及以上病种每增加1种增加500元,但总限额4500元。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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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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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城乡居民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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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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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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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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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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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30万元,大病保险对特定人群倾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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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医疗制剂纳入医保
- 25个医疗机构制剂及8种中药饮片(如芪芍真武颗粒、人工麝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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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医药费用,目录外自费项目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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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部分地区(如宣城、滁州、亳州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细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