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社保政策,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时,个人需承担的费用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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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1.5% 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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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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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2%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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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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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等有效证件者免缴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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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者同样免缴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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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上限为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下限为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