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职工基本医保中单位缴纳的部分 不能退还 ,具体原因如下:
一、单位缴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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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缴费
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不存在退保或退还已缴费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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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等,不支持退还。
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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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费用退还
若单位多缴了医保费用,员工可向单位申请终止当前医保缴费,单位恢复缴费后,多缴部分可退还。但需注意,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不可退还的社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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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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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区 :医保关系不能直接退保转移,需待新单位接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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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 :需在7月1日前办理转移手续,但已缴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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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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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仅限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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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以个人身份参保且一次性缴满一年,后续单位为其缴费时,多缴部分可申请退还。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因政策规定和社保性质均无法退还,但可通过上述特殊途径处理多缴或转移接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