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与市医保已实现省内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市为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或缴纳居民医保费,但需注意“共济的是账户余额而非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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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规则与范围
山东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各地医保小程序(如“鲁医保”),将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2024年8月起扩大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8类亲属)。被共济人需在山东省内参保,且居民医保参保人仅能作为被共济方,无法反向授权。 -
使用场景
- 医疗费用支付:近亲属在省内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直接调用职工医保账户资金支付自费部分。
- 居民医保缴费:职工可为绑定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例如潍坊市职工可为青岛市的亲属缴费,需通过“爱山东”指定模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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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绑定需通过线上渠道(如“爱山东”搜索“家庭个账共济”),实名认证后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即时生效。一个被共济人仅能接受一名职工绑定,且授权人可随时解绑或更换成员。 -
注意事项
- 待遇不转移:共济仅限账户资金,亲属仍享受原有医保报销政策,例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不变。
- 地域限制:目前仅支持省内共济,跨省功能尚未开通。
提示:绑定前确认亲属参保地及关系证明,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操作失败。如需代缴居民医保,需关注各地集中缴费期(如9-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