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医保报销中,“无自付”指医保目录内全额报销的甲类项目,而**“有自付”指需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乙类项目**,两者直接影响患者实际支付金额。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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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付(甲类项目)
属于医保完全覆盖范围,如基础药品和常规诊疗,患者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例如,门诊开甲类药时,医保直接按比例结算,个人仅承担起付线以下或封顶线以上的部分。 -
有自付(乙类项目)
需患者按比例先行自付(如10%-30%),剩余部分再由医保报销。例如,某乙类药单价100元,自付比例10%,则个人支付10元,医保报销90元。部分高值耗材或特殊检查也属此类。 -
自费项目(丙类)
医保完全不报销,如进口药、高端医疗服务,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合理选择无自付项目可降低医疗负担,而有自付项目需结合病情和预算权衡。建议就医前查询医保目录,或通过“北京普惠健康保”补充报销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