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规定,关于服刑人员医保的相关手续和待遇,综合整理如下:
一、参保状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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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医保终止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其医保关系自入狱时终止,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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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或假释后恢复参保
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释放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医保待遇恢复,且缴费年限可接续服刑前的年限。
二、医疗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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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医疗费用
由国家承担,通过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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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医保清算
已去世但未办理医保关系终止的死亡人员,家属需在20个工作日内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未结算费用可申请报销,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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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人员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符合假释条件的,可申请假释,假释后医保待遇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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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参保情形 :因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医保不恢复。
四、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与2023年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