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局的上级部门是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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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医保局(包括省级和市级机构)由其直接管理。两者均属于副部级单位,且均不隶属于卫健委,而是直接对国务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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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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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国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涵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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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社保局)则负责就业、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等事务,两者在职能上互补而非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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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筹地区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医保局)属于其管理范畴。
医保局的上级部门是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两者在国务院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医疗保障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