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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 男方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针对女性职工的生育相关待遇,而男性在生育过程中没有法定的生育津贴领取资格。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男方在生育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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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
若男方因配偶生育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由用人单位发放至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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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若配偶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男方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费,标准为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例如2024年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与标准
生育津贴仅适用于 女性职工 ,其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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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顺产158天,难产(含剖宫产)173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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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准,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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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若高于工资标准,则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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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通常在产后第6个月或次月发放,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后领取。
南京男性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津贴和营养费,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具体金额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和当地政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