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但需通过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失业女职工可直接领取)。 关键点包括:社保局承担资金、单位垫付工资后申领报销、津贴与产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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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与流程
生育津贴来源于社保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职工。若单位因故未发放,职工可申请直接领取。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保直接支付。 -
单位与社保的协作关系
职工产假期间,单位需按原工资标准垫付工资,后续凭出生证明等材料向社保申请津贴报销。累计参保满1年且单位完成垫付的,可在生育后1年内申领。 -
津贴与工资的关联性
生育津贴实质是对单位支付产假工资的补偿,金额与职工原工资水平挂钩。若津贴低于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工资则无需退还。
江苏生育津贴制度通过社保与单位联动保障职工权益,职工需关注参保时长及单位垫付情况,确保待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