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险和失业险是强制性缴纳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参保。生育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失业险则由单位和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以下从法律依据、违规后果及特殊情形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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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不可选择性缴纳。生育险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8%缴纳,职工不缴费;失业险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0.5%(比例可能因地而异)。若企业未缴或少缴,需补缴并可能面临1~3倍罚款,员工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
违规风险
企业若拒缴生育险或失业险,将面临社保部门稽查、税务联动追缴及员工投诉风险。例如,员工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企业信用也可能受损。按最低基数缴费或拆分工资避社保均属违法,实际工资高于基数下限的需按实际工资缴纳。 -
特殊情形例外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养老和医保,但失业险和生育险需通过单位参保。退休返聘、非全日制用工(如每日工作≤4小时)等特殊劳动关系,可能仅需缴纳工伤保险,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依法缴纳社保是企业和职工的共同义务,既能保障职工权益,也能规避企业法律风险。若对缴费细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