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 不进入个人账户 ,而是全部计入 统筹基金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缴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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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仅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8%-30%),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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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约60%-70%)和职工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共同构成,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等大额支出。
二、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调整为仅个人缴费部分 ,单位缴费 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而是全额计入统筹基金。这一调整旨在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统筹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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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个人账户金额可通过社保卡查询,统筹基金部分无法直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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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相关调整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医保局官方文件执行。
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不再分配到个人账户,而是统一纳入统筹基金,体现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共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