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的二次报销可帮助患者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负担,申请需准备完整材料并通过村(居)委会逐级审核,关键步骤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及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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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必要材料
需提供参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参合证原件,医疗费用发票、结算单、出院小结等证明文件。特殊慢性病患者还需补充慢病证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
提交申请与初审
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核实材料真实性及家庭收入情况,并组织民主评议。通过后公示3日,无异议则提交乡镇政府审核。 -
逐级审核与审批
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确定救助金额,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收到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
领取报销款项
审批通过后,救助金由财政部门复核发放,申请人按通知领取。
二次报销流程需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部门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遗漏延误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