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流产的女性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具体金额和产假天数根据流产时的孕期而定(未满4个月享15天,满4个月享42天),同时可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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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意外流产),若因医疗事故或未婚先孕则无法享受待遇;二是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至当地规定年限,否则津贴由单位支付。 -
待遇标准
- 津贴计算: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每日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医疗报销:门诊流产可定额报销(未满4个月400元,满4个月900元),住院费用符合医保目录的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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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若单位未参保,职工仍有权要求产假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申领时需准备门诊/住院费用清单、生育证明等材料,并通过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
流产女性应主动了解当地政策细则,及时与单位及社保部门沟通,确保合法权益不被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