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社保连续缴费满1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个人无需申请,由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申办,津贴直接打入单位账户后发放给个人。
申领条件包括:参保职工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珠海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累计满12个月。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办理流程分三步:单位在职工生育后1年内登录珠海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到医保窗口提交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出院小结等;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收到款项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职工。
特别注意: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者参保同样享受待遇,但需自行提交材料至医保中心。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津贴标准按珠海政策执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不得克扣或拖延发放。
珠海生育津贴实现“零跑动”办理,职工只需确保材料齐全,重点核对单位申报信息是否准确。若超期未收到款项,可致电12345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