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一
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中,“自付一”和“自付二”是两个不同的报销层级,具体区别如下:
一、自付一的定义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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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内容
自付一是指医保报销范围内,患者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部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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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的金额(如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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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封顶线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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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之外的部分(如医保按70%报销时剩余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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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自付一的费用由患者先全额支付,医保基金按约定比例报销。例如,某药品医保可报销70%,则自付一为30%。
二、自付二的定义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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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内容
自付二是指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中,患者需先行承担的比例部分(通常为10%-30%)。 *注意: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不产生自付二;丙类药品完全自费,也不属于自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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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自付二的费用需患者先支付指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例如,某乙类药品标明“自付20%”,则患者先支付20%,80%由医保支付。
三、费用计算示例
假设某患者住院总费用10000元,医保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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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一 :起付线800元 + 封顶线1.8万元(假设)= 1.88万元,患者需支付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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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二 :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中,患者先支付10%(100元),剩余900元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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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 :(10000 - 1.88万)×70% = 4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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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总自付 :1.88万 + 100元 = 1.89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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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 :指医保目录外的费用(如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需全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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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优先用于支付自付一和自付二中的可报销部分,不足时用现金补足。
通过以上规则,补充医疗保险通过“自付一”“自付二”的分层设计,既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又兼顾了不同医疗费用的报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