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立医院大病起步费为1.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或2万元(职工医保),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1.8万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分段递增,最高可达75%。
-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2万元,超出部分按60%-90%的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与费用金额及医保类型(在职/退休)相关。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费用,自费项目不计入起步费累计。异地就医患者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 特殊群体优惠: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可申请医疗救助,进一步降低自付费用。
大病保险政策会随医保改革调整,建议通过医院医保窗口或12345热线核实最新标准,确保及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