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选点政策允许参保人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含1家基层医院),年度可变更3次,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即可办理,未选点将影响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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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规则与限制
普通门诊需提前选点(急救、抢救除外),常驻异地人员可在备案地和佛山市共选3家,自行市外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门特就医需按病种选点,住院就医则无需选点(备案地市即可)。 -
办理渠道与操作
支持线上(“粤医保”小程序、“佛山通”APP)和线下(医院前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可代家人选点。线上操作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按指引完成选点或变更。 -
报销待遇与注意事项
选点后,普通门诊在选定机构享受统筹待遇,未选点仅限急救、抢救或转诊报销。门特就医需严格在选点机构进行,否则费用自理。异地就医需注意报销比例差异。
及时选点、合理变更医疗机构,是确保医保待遇正常享受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