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外地医保迁入条件,综合最新政策整理如下:
一、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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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要求
需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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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复参保
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过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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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参保
未办理《居住证》的婴幼儿,可随参保父母一方参加居民医保。
二、转移接续条件(针对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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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参保状态
原参保地职工医保需处于中止参保状态且无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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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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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青岛市户籍人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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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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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且经青岛市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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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且青岛市为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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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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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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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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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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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居住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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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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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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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青岛市市民中心2号楼B区55号窗口办理,需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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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时效通常为12个月,需在原参保地参保终止后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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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青岛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且为最后缴费地,退休后医保将自动转移至青岛。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岛医保政策及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具体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