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后,发票原件通常由报销机构存档,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原报销点(如医院窗口或乡镇合管所)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 医院直接报销:若在定点医院窗口办理,发票原件由医院留存,可凭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等材料到该窗口申请复印,并加盖新农合专用章。
- 乡镇合管所报销:若通过乡镇合管所提交材料,需携带户口本、医疗证及报销凭证,到原提交部门调取档案复印发票,并备注“原件已存档”等说明。
-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跨地区报销或时间久远,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农保管理中心,确认档案保存期限及所需补充材料(如分割单、审核单等)。
报销后务必妥善保管分割单或审核单,作为后续查询的重要凭证。若需多次使用发票复印件,建议首次申请时多复印几份并加盖公章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