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
年龄划分
-
2010年9月30日前参保:
-
男性满50周岁(含)以上,女性满40周岁(含)以上,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
男性未满50岁、女性未满40岁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
-
-
2010年9月30日后参保:统一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
-
-
缴费年限计算
- 基准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退休待遇条件
-
缴费年限与退休年龄
参保人员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特殊群体
- 2010年9月30日前参保但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由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补足差额后享受待遇。
三、缴费中断处理
-
短期中断(≤6个月)
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但中断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费。
-
长期中断(>6个月)
需重新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才能使用统筹基金,但可合并计算中断前的缴费年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 :按年度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视为新参保,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
单位缴费 :参保单位需按月足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灵活就业人员按年缴纳。
以上规定以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划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