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特殊病种备案流程已调整为 在医院备案 ,无需再到社保局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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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需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备案手续。目前北京市已明确9种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支持医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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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携带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及诊断证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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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案
医院完成信息录入后,会出具《备案单》,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即可获得备案资格。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持《备案单》在选定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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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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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通过单位或参保地社保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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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参保人员需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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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变更
若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需提前向原备案医院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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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北京市自2016年11月起实施特殊病种备案“一站式”改革,简化了报销流程,参保人无需再经单位盖章或医保部门审批。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办理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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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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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需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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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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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办公室出具的《备案单》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实现“医院一站式”完成特殊病种备案,减少就医负担。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北京12333)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