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最新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福建省为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的合理治疗需求,根据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可支付的用药范围进行了调整。以下是具体规定:
1. 门诊特殊病种种类
- 职工医保:包括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等共25种疾病。
- 居民医保:在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增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学生意外伤害等5种疾病,共30种疾病。
2. 报销比例和额度
- 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普通门诊,具体比例以各地政策为准。
- 报销额度:不同病种设有不同的报销额度,具体额度也以各地政策为准。
3. 申请流程
- 申请材料:包括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等。
-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在被诊断出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疾病后,可前往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院就诊,由医生开具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前往医保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也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备案登记。
4. 特殊药品报销
-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对于一些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这些药品时,无需住院也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5. 药店门诊统筹
- 药店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享受与医院门诊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6. 其他规定
- 费用保障: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降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报销比例适当提高。
- 政策文件:具体政策文件包括《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等。
以上是福建省2024年最新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