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的支出涉及两个主要账户: 个人账户 和 统筹账户 ,两者在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上有明确区别:
一、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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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构成
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通常为缴费基数的2%)和单位缴费的约30%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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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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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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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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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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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每月划入金额根据缴费基数计算(在职职工2%、退休人员100元),用于个人自付部分的报销。
二、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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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构成
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70%)和单位缴费的70%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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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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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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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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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特殊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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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统筹账户资金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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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与报销比例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属于个人自缴部分,而统筹账户资金用于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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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个人账户为个人专用,统筹账户为集体共济基金,两者资金不可混用。
通过以上区分,医保账户既保障了个人小额医疗费用的自主支付能力,又通过统筹账户实现大额医疗费用的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