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跨省医保报销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持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在定点医院就医,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提交票据申请报销。 关键流程包括备案登记、就医结算、材料提交及审核拨付,部分地区已开通直接结算,可减少垫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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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退休人员需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异地就医登记表》,选择跨省定点医院并盖章确认。若随子女长期居住,需提供居住证明。备案成功后,社保卡在参保地暂停使用,转为异地就医功能。 -
就医与费用结算
- 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在备案的定点医院就诊,部分省市支持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地区,需自行支付费用,保留所有票据(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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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提交
就医结束后,携带医疗费用票据、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及备案表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急诊需额外提供急诊证明,转诊需补充转诊单。 -
审核与拨付
医保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剔除自费项目后按比例报销。款项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汇至指定账户,具体比例依参保地政策(如起付线、封顶线等)。
提示:全国医保联网逐步完善,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备案医院及直接结算进度,减少往返奔波。若政策变动或材料不全,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