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退休安置人员异地直接结算办理流程如下:
一、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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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推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如山西医保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备案类型(如异地长期居住)、转诊医院名称、就医地等必要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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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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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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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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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如异地房产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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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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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需开通跨省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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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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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退休人员异地安置,需提供异地户口簿或投奔人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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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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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卡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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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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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首次使用社保卡结算,需在省人社厅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出省检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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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完成备案后,社保卡需激活并至少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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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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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将自动联网结算住院费用,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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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
- 退休人员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如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费用转入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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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退休人员需在退休后1年内办理跨省转移,避免影响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居住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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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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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可用亲属户口簿、居住证等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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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社保卡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激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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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省直医保退休安置人员可便捷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减少跑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