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行的年份需要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个层面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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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由国务院正式宣布建立,标志着中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启动。这一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1999年12月全国基本完成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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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该制度于 2007年7月1日 开始试点,2010年6月30日前后全国推广实施,主要覆盖非从业居民。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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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6月27日,中国开始建立公费医疗制度,覆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后,国有企业职工享有劳保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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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始试点,但全面实施始于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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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疗保险体系已实现全民覆盖,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
若特指城镇职工医保,实行年份为 1998年 ;若涵盖城乡居民医保,则起始年份为 1995年 (公费医疗)或 2007年 (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