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
江西省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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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日期
江西省于 2014年1月18日 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成为全国第二个全面实施该政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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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批准流程
该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月16日备案同意江西省的实施方案。
二、政策调整与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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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的延续性
政策实施后,江西省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如独生子女家庭)允许生育第二胎,但全国单独二胎政策 未在江西同步全面放开 ,需以国家统一部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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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的过渡
全面二孩政策于 2016年1月1日 在全国实施,江西作为经济较发达省份,于当年6月15日宣布调整生育政策,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三、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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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满足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仅生育一个子女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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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办理 :需填写申请表并取得准生证,作为合法生育的凭证。
四、政策影响
该政策实施后,江西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逐步企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提供了政策支持。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及政策实施效果等多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