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法定产假天数,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产假通常为158天,难产、多胞胎等情况额外增加15天。
- 基数确定: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而非个人工资。若单位参保时间不足1年,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 产假天数:基础产假158天(含国家规定的98天+内蒙古增加的60天),难产、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流产按妊娠月份享受不同天数。
- 差额补偿:个人产前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补发差额;低于平均工资的按单位标准发放。
- 申领条件: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部分地市要求12个月),且在生育期间参保状态正常。
符合条件者向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一般30个工作日内到账。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确保政策无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