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
-
备案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
线上办理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钱包”功能,绑定异地参保人账户。
-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大厅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取得异地就医凭证。
-
-
结算范围
-
门诊、住院费用 :支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包括普通门诊、住院等费用。
-
药店购药 :外省参保人员可在浙江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药品费用。
-
-
报销流程
出院后需在1个月内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及异地就医凭证到参保地医保机构报销。
二、个人账户资金跨省使用
-
跨省共济功能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后,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跨省或省内跨统筹区转账给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用于就医购药或参保缴费。
- 操作步骤 :在APP中选择转入地,绑定接收人账户,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操作。
-
省内异地使用
若在省内异地(如宁波)就医,已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并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结算。
三、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时效
部分城市(如宁波)已取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但需在出院前补办备案。
-
个人账户支付权限
默认异地就医不使用个人账户,需在APP中手动开通“个账支付权限”。
-
政策调整
浙江医保政策持续优化,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及异地就医城市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具体操作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