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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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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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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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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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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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 :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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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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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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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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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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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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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14个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14个重大疾病(如癌症晚期放化疗、肾衰竭透析等),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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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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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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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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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多病种可叠加增加200元/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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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 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等)按住院标准报销,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采用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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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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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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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患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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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管理患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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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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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直接携带社保卡结算,费用明细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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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门诊统筹待遇与住院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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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重庆医保政策,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