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关于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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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
需满足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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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时间范围
仅妊娠3个月(含)以上流产(含引产、死胎)可申领生育津贴。
二、不同流产情况的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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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
享受 50天生育津贴 ,计算基数为女职工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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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子宫外孕
享受 30天生育津贴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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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标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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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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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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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按3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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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分别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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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以上标准综合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及各地实施细则,确保覆盖不同生育情形。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