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能单独缴纳,必须与职工社保(五险)一起参保,这是我国社保体系的强制性规定。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均无法仅购买生育险,其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生育险的核心保障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产假津贴,但享受待遇的前提是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期限(通常为6-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虽可自愿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医疗待遇),但无法享受产假津贴,且仍需捆绑缴纳医保而非单独参保。部分地区允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但保障范围和力度远低于职工生育险。
若想获得生育保障,需通过正规就业单位参保,或通过代缴机构缴纳完整社保(存在法律风险)。个别商业保险提供生育相关补充保障,但无法替代社保生育险的功能。本质上,生育险的强制性设计是为了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避免企业选择性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