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最新政策,贵州省内就医备案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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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登记
自2021年6月12日起,贵州省内参保人员跨市(州)就医不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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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药等场景,均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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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 高血压、糖尿病、透析、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5个特殊病种,需提前备案就医地指定医院。
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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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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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备案,无需指定具体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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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无法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时,可通过承诺方式直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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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内容
需备案就医地城市名称,无需具体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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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备案
5个特殊病种需在就医前备案指定医院。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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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结算 :普通门诊费用仍需在参保地使用,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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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职工医保跨省药店购药无需备案。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合适的就医方式,以减少报销流程。如需确认具体医院是否支持跨省结算,可通过贵州医保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