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卡可以在吉林市医院使用,但需满足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条件,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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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购药:目前吉林省内医保卡尚未实现门诊和药店购药的直接异地结算,需先自费后回长春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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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需提前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吉事办”小程序或长春医保局窗口),备案成功后可直接刷卡结算;急诊住院可先救治,3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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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若吉林市医院为长春市医保定点合作机构(如部分三甲医院),或持有长春市三级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额外备案。
建议使用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吉林市医院是否接入异地结算系统,并确认长春医保最新政策,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