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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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共济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覆盖范围比之前扩大至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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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亲属参保
允许职工为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进一步减轻家庭医疗负担。
二、普通门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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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定点签约限制
自2024年2月1日起,职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自由选择就医,无需再签订定点协议,实现“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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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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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80%,退休人员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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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从1700元提高至6000元(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增加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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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实现“零门槛”报销,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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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慢特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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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病种覆盖
在原有5个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个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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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报销流程
患者无需重复提交材料,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缩短办理时限。
四、其他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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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结算推广
全市851家基层医疗机构及药店配备医保刷脸设备,实现快速、安全的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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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优化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可获财政资助,保障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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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省内异地流动职工可同步办理医保转入,无需额外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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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范围 :社区门诊纳入医保统筹,无起付标准;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差异化执行(基层68.1%、三级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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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直接联网报销,省内临时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以上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逐步实施,2025年2月进一步推广刷脸结算等便民措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渠道,了解具体操作细则。